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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普通高等沐鸣2学生管理规定之校园秩序与课外活
    发布时间⛔:2016年04月19日 来源:原网站 浏览🫎:3175次
     
    时间:2013-06-26 11:38  来源🥂:未知  作者:admin  点击:142 次
    第四十条 沐鸣2应当维护校园正常秩序🏋🏽,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🪬。 第四十一条 沐鸣2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🙅🏼,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沐鸣2民主管理🪳🍶。 第四十二
    第四十条 沐鸣2应当维护校园正常秩序🎾,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。 
      第四十一条 沐鸣2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🚴🏿‍♀️,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沐鸣2民主管理。 
      第四十二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自觉遵守沐鸣2管理制度,创造文明、整洁、优美👰🏻、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💆🏿‍♂️。
      学生不得有酗酒、打架斗殴、赌博🐞、吸毒🤚🏻🧏🏽,传播、复制🚮、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👩🏻‍🚒🧑‍🍼;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动;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👨‍⚕️🕋。 
      第四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沐鸣2进行宗教活动; 
      第四十四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、参加学生团体。学生成立团体,应当按沐鸣2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😏,报沐鸣2批准。
     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、法律🥉、法规和沐鸣2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,接受沐鸣2的领导和管理。 
      第四十五条 沐鸣2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、科技、艺术🦷、文娱、体育等活动。
     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沐鸣2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。 
      第四十六条 沐鸣2应当鼓励、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、社会月良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👦,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💁🏽‍♀️。
     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沐鸣2、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🚚,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🪡。 
      第四十七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、游行、示威等活动🏄🏻‍♂️,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。对未获批准的✡︎,沐鸣2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。 
      第四十八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,应当遵循国家和沐鸣2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,不得登录非法网站、传播有害信息☂️。 
      第四十九条 沐鸣2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。学生应当遵守沐鸣2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。
     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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